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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看csi, 是一樁撲朔迷離(?)的殺人案件.


死者是一名高中女生, 在法庭上, 原先是證人的12歲小女生忽然語出驚人, 自白兇手其實是自己.
故事之緊湊精采引人入勝不用說了, 兇手是誰, 結局怎樣也不用說了. 不然還沒看過人不就要來砍我嗎.

重點是啊, 小女生講的殺人動機.

她是天才兒童, 在別的12歲孩子上小學六年級, 看pokemon跟著小甜甜扭屁股的時候已經跳級高中.
忌妒心重的高中美少女每每對他惡作劇, 像是, 在洋裝胸口部分用夜光筆寫上 "--> FLAT <--"
於是當小女生穿上小洋裝, 走入舞會會場, 穿過一堆豐乳肥臀, 讓自己暴露在紫光燈下時,
直接, 昭告天下, 她就是個還沒發育的黃毛丫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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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級真的是件好事嗎?

劉庸寫過他班上一個跳級的孩子, 上課可以滔滔不絕與其他大哥大姐辯論甚至贏過他們,
但下了課, 卻只是默默收拾好東西, 自己一個人離開教室.
(對比多數學生都群體行動, 或至少兩人)

幾年前在世界日報上看過一篇文章, 是個1x歲(忘記)跳級大學少年的母親.
文章洋溢著興奮及驕傲, 以及在接到親友道喜電話時有多開心.
那孩子, 在大學裡上課學習, 快樂嗎?

我相信人是群居動物(雖然自己很孤僻), 需要朋友.
忘年之交不是沒有, 在學校裡, 尤其大學以下卻不太可能發生.
尤其美加不同於東亞受完義務教育(或更早)就各分東西, 除非搬家, 同樣一群人從幼稚園到高中畢業都會上同一所學校; 也不同東亞國家總要孩子專心唸書別想其他, 小孩很容易可以有一大群好朋友.
若是抽離了有這樣大群同齡孩子的環境, 那小孩會多孤單啊.
既然是小孩子,還是應該快快樂樂享受童年, 交些志同道合的好朋友比較好.

萬一以後我家出現高IQ的小孩, 唉我叫他去大學旁聽就好了.
吃快打破碗, 還是要細嚼慢嚥比較健康.
而且, 跑那麼快做什麼呢, 摔倒了受傷了多麼不划算.
既然學校課業太簡單, 那就多多多培養幾個興趣, 學習與人相處, 至少要有個不孤獨童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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