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417/78/1hzv0.html

有人跟我說這是個案。


但所謂個案是否反映未來會變成大宗?

說真的雖然我騎鐵馬時也不太守規矩,但我真的想說,我很討厭現在所謂的樂活單車族。

誰規定你們騎了高價單車,路上車子行人就該讓你,
路權是大家的,有甚麼理由你們不用停紅燈、能霸占人行道?
我所謂的闖紅燈是四下無車,不是對面車子好好的照綠燈行駛還差點撞上沒在鳥燈號也不想停的你們;
我所謂的騎上人行道是沒有行人的時候,而不是硬把行人擠到馬路上。

誰又賦予你們不尊重其他生物的權利?
闖入別人家地盤,還要隨身攜帶打狗棒?
那明明就是他的屬地你硬是闖入還要打人家?
通通被咬傷、被追到跌入大水溝好了,我一點也不會同情你們還會額手稱慶,幸好狗沒被打傷。

還有,誰規定你的車子兩三萬就要扛入古蹟?
這已經不是騎不騎的問題了,倒底是懂不懂車子為什麼不能牽進去古蹟裡?
難不成你是馬戲團,還能在安平樹屋裡騎腳踏車?
最好是你買了紀念品要一定放在車籃子裡,兩隻手這輩子的功能只有牽腳踏車這一樣。

政府也很腦殘,要推動自行車觀光就應該想到有些民眾會騎著自己的高價車來。
去你的不負保管責任,大家都不要去好了。
每次都搞一堆沒有配套措施的觀光活動,整個令人很倒彈。
所謂甲地租車乙地還車還要租車者自己付保管責任,奇怪,不是應該這些車子上裝有追蹤器之類的東西嗎?
沒有專人看顧的停車場,難道大家都有小叮噹的百寶袋還是縮小燈嗎?

媽的,上班已經很不爽上網還會看到這種腦殘新聞,
我遲早要跟恐龍狗一樣爆肝(不,其實已經快爆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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