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忙的十字路口,有個穿運動服的男子。
年紀說大不大,三十上下吧。
他捧著個小籃子,放著告示牌跟口香糖。



對這種收購同情心的人,我一向是能閃則閃。
既然良心已被狗吃了,何必再傷害這些商人
但不可能每次走過路口都剛好綠燈,有時還是得站在那邊等。

男子捧著籃子一個個問,最後停在我面前,我瞄到上面的字寫著--
失業
賣口香糖
一條30

靠妖,一條青箭你好意思賣我30,那怎麼不去搶銀行比較快。
假設一個小時可以賣出五條,一天賣12個小時,周休二日,這樣一個月收入有36,000,
全部收現金還不用繳稅跟付勞健保,
錢這麼好賺我不要上班了,也來賣口香糖。

莫名其妙耶這些人。
你失業是你家的事,好手好腳的至少也可以找到打工吧。
我上次問過專櫃小姐萬一我失業了能不能來應徵賣衣服,他跟我說他自己也是35歲才入行的。
便利商店也常有頭髮花白的工作人員啊。
自己不做事還賴給失業,還要認真工作的人救濟,這是一個社會正確的運作方式嗎?
有沒有搞錯,我們沒有無薪假可以放是罪惡嗎?我們有工作犯了道德錯誤嗎?

兇狠地瞪了他一眼,那位先生跳過我往旁邊走(速度快的咧),
這時身邊一位上班族打扮的小姐掏出零錢拿了一條口香糖;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我怎麼覺得那位先生的嘴角浮現的不是感恩的笑而是奸詐的笑--
哈哈,又一個笨蛋上鉤了,30元的口香糖也賣得出去,這個社會真溫暖!!!

媽的。真的很想把他推到馬路上。

三角龍ps:
三角龍長篇靠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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